商標轉讓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所謂商標轉讓,就是指商標注冊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商標的轉讓通常是指商標所有權的轉讓,此時雙方之間簽訂一份轉讓合同是必不可少的,這是為了維護彼此的合法利益。我國法律也規定了進行商標轉讓的需要按照要求辦理相關手續。那么商標注冊轉讓辦理需要準備的資料有哪些?
1、商標代理委托書,一式兩份:受讓人在委托人章戳處加蓋公章或簽名;
2、轉讓申請/轉冊商標申請書,一式兩份:轉讓人、受讓人蓋公章或簽名;
3、商標證書或受理通知書復印件,一式三份;
4、受讓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三份;
5、時間:三個月左右商標局核發轉讓證明,并將該商標的轉讓事宜刊登公告。證明上的落款日期為公告之日,受讓人自該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原商標證書和轉讓證明一同使用;
6、注意事項:
(1)辦理商標移轉的,如果轉讓人不能蓋章,受讓人應提交其有權接受該商標的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
(2)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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